公司地址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75号3-602
一、地面类型
1、 吸收性地面:无机非金属材料,如混凝土、水泥沙浆、硬石膏等。
2、 非吸收性地面:非多孔性或光滑表面基层,如石材、沥青、釉面瓷砖、木板等。
二、地面要求
1、 基层采用设计强度不低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层或1:1的水泥砂浆找平层,表面做压光处理。
2、 基层表面硬度要大于1.2兆帕,故混凝土或砂浆找平层须用木屑或薄膜蓄水养护,且养护期不得少于7天,凝固期达到28天。
3、 根据GB50209-2002“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”对铺贴地板面层的基层(找平层)的验收标准,基层面表面平整度2米直尺平整误差不大于2毫米。
4、 根据胶地板的施工工艺要求,其基层面含水率须小于5%;(简单测试方法:将15厘米见方的塑料四周用胶带粘贴在地面上,24小时后撤去,如该区变色,则说明下面还有潮气,须等待进一步干燥,不能施工)。在基层强度达到后,室内要通风,保持室内干燥。
5、 基层表面无麻面、裂纹(收缩自然裂缝除外)现象,在基层养护过程中,不得上人,受压,在细石砼施工过程中使用平板振动器振动密实,避免出现空鼓。
6、 若出现油脂,油漆等污渍,须用清洗剂进行清理干净;基层面凹凸不平的应即使修补,有大面积不平的叙用打磨机打磨。
7、 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5℃,湿度不高于75%。
8、 地面须完全清洁,须用大功率吸尘(吸水)器一体清洁,基础稳定无松动,无潮气,干透,平整光滑,是确保地板胶施工质量的关键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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